周口朝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經濟技術開發區華 興大道精密制造產業園,擬投資800萬元建設年涂裝100萬套新能源電池箱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等文件有關規定,本項目應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本項目對外來的新能源電 池箱進行脫脂、硅烷化、噴塑處理,不進行前期的機加工,依據《建設項目環 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 年版),本項目屬于“三十、金屬制品業 33-67 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噸以下 的除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對照《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推進重大投資項 目建設的通知》(豫環辦[2022]44 號)中的“河南省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 審批正面清單”,本項目屬于其中的“三十、金屬制品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 理加工”類別,環評文件類別為報告表,項目所在的西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屬于 市級以上產業園區,因此本項目屬于告知承諾制審批項目。

本項目使用的塑粉屬于粉末涂料,其塑粉的主要成分為環氧樹脂、聚酯樹 脂等,常溫常壓下不揮發,屬于《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 (GB/T38597-2020)中第 8.1 條款“粉末涂料、無機建筑涂料(含建筑無機粉 體涂裝材料)、建筑用有機粉體涂料,屬于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 符合標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