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企業向涂料采購網舉報了一起涂料行業的“泄密”事件,不僅涉及到貼牌代加工,更關系到產品質量、品牌信譽度和國企的資產問題,可謂是一條產業鏈的多個企業都被波及。上海某貿易公司王總表示,2018年6月,其與珠海萬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珠海萬力)簽約合作,讓珠海萬力做1640聚氨酯分散體貼牌產品運營商。
據公開資料,珠海萬力于2017年成立,是國企廣東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或稱珠涂)與法國ECCO公司合作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資企業。珠涂投資2000-3000萬元購買法方3301配方、及合成技術——即1640產品和相關設備,這也是該貿易公司與其合作的原因之一。

經過2年合作后,珠海萬力故意制造障礙,2021年年度協議未簽訂,珠海萬力歐某、羅某、何某、田某私自對接上海商貿公司客戶,出賣上海商貿公司商業機密。5月私自停止對上海商貿公司業務,私自處理上海商貿公司訂單貨物、私自聯系并在上海商貿公司客戶處散布商務事務。致使上海商貿公司客戶四月末及五月初應允的貨款未落實,給上海商貿公司信譽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失。增加催收貨款成本及費用(18萬元),由此產生的各項損失費用均由珠海萬力承擔(市場投入費用68萬)。
2019年出售給金魚涂料90噸產品,第二年出售量高達200噸,2021年4月12日,珠海萬力泄密給河北金魚涂料,致使上海商貿公司出現經濟損失。更為嚴重的是,中途還出現了質量問題,致使上海商貿公司現在使用及預期使用客戶生產停產,這3年就1640等產品在市場上的投入無法收回,預期收入不能實現。
多次對簿公堂后,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下發,稱一審法院查明,《2020年產品經銷合同》有約定保密條款,即“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屬于雙方經營活動內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一審法院認為,珠海萬力的員工把其與上海商貿公司溝通的含有貨物噸數及貨款總額的函件發給了上海商貿公司的客戶石家莊金魚漆業分廠,客觀上泄露了上海商貿公司購貨的單價,讓客戶知道了賺取的價格差額,違背了《2020年產品經銷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對客戶的交易可能產生不利影響。

對于此事,上海商貿公司王總表示,珠海萬力在所發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后,換退貨制造障礙推卸責任,至今未完成出質量問題貨物的全部賠付責任。2021年與萬力年度合同未果,珠海萬力借賬期資金抵押制、訂單預付款30%設置障礙,私自違背原協議承諾(優先權),珠海萬力出賣商業機密,致使回收貨款不能完成。干涉經營活動、過河拆橋致使聲譽、利潤、即期預期收益損失巨大。
另有化工人表示,珠海萬力背后的是廣東珠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也就是國資企業,如此行為或將對國企的聲譽造成較大的影響,甚至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確實需要法律方面的介入。而產品質量不合格除了受到處罰,需要賠償損失外,也需要道德方面的束縛。


